这个女的告男友性侵「结果自己却一夜4次做到恍神」,结果男友不被起诉她却下场超惨!

这个女的告男友性侵「结果自己却一夜4次做到恍神」,结果男友不被起诉她却下场超惨!

2017年05月02日 Jack    浏览量:

当两人已经决定要分手时,来个分手炮其实并不过分,毕竟两人也曾经相爱过。可是如果爽完之后还控告人家性侵,就真的不知道提告人的脑在想什幺了?


▼根据「苹果日报」的报导,一位大约20岁的林姓女子,在去年六月时约了陈姓男友在一家摩铁内提分手,事后竟然声称陈男因为不愿分手而掐着她的脖子两度性侵她,为此她对陈男提出告诉。

▼当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陈男斩钉截铁地表示当天他们一共做了四次而不是两次,其中有一次林女还主动问他「有没有全部射出来」,事情真相让人傻眼。

▼原来当天两天在摩铁大战3回合,之后中场休息离开摩铁开车到社头清水岩寺的停车场聊天,聊完之后又到陈男的租屋处大战1次才完成分手。陈男还表示每一次林女都没有拒绝,当法官向林女求证时,林女竟然回答「做了那幺多次,我都已经晃神,忘记了」!

▼这个回答实在太令人惊讶了!所以到底林女是被性侵,还是在享受呢?这惊人的回答让网友纷纷留言表示「为什幺分手还要打炮?」、「现在女生对性侵的定义到底是什幺?」、「分手了还想捞男友一把吗?」。

彰化地院在查无具体性侵实证之后,宣布不起诉陈男。知道结果之后陈男反控林女诬告,结果林女被判3个月徒刑、缓刑两年。只能说在这个每天都有女性控告被性侵的时代,如果不是真的被性侵还是不要乱吉,不然以后台湾人一听到女性被性侵时已经麻痺,以为都是有人想要捞一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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