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许多人都会选择机车作为代步工具,机车除了因为价钱因素之外,便利与机动性都比汽车来得好。可是其实骑机车是非常危险的事,除了害怕有人主动来撞你之外,还要害怕有人主动跑来让你撞。
▼近日在桃园有一名戴姓男子骑机车经过桃园市中坜区普义路,时速大约30-40公里,没想到路边一名本来带着狗狗在散步的妇人突然带着狗小跑步过马路。

▼戴男来不及煞车撞了上去。妇人经过抢救之后宣告不治,而戴男被妇人家属控告过失致死。不过桃园地院法官在看过现场监视器和车祸事故鑒定报告之后,认为妇女突然冲出马路,以戴男当时的车速需要3秒才能完全煞车,而当时戴男只有1.84秒可以反应,绝对来不及,因此判他无罪。

▼马路如虎口,过马路真的要先看看两边行车才过,不然不止自己赔了命,有时还会害到无辜的驾驶者。

许多人都有一种行人我最大的观念,认为我走在路上所有行车一定要礼让我,却不知如果发生意外,赔上的可是自己珍贵的性命啊!希望大家过马路之前一定要先观察,拒绝当马路三宝由你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