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师表的职责,本来是应该教导学生走上正途,但南部一名得过师铎奖的前校长却被控性侵7岁侄女,导致姪女身心受创。但法官审理此案时,只因为女童一句「姑丈不知道我不舒服」,判定两人属于「合意性交」,仅需服4年刑期。
▼根据週刊报导,受害女童的父亲靠打零工维生,母亲教育程度也不高,所以在2013年时,就拜託校长退休的姐夫来辅导女童功课,没想到77岁的姑丈却对女童伸出魔爪!由于女童一家向来敬畏对方,加上她十分在意课业表现,竟然多年来隐忍不发。(示意图)

时至2015年时,女童的母亲才查觉异样,原来这位前校长进女童房间辅导功课时,都会把房间门反锁。女童母亲便刻意在外头发出噪音,想告诫他「家里有人」,不久后,前校长才打开门,并从容地打招呼离去。母亲觉得事有蹊跷,便上前逼问女儿,一开始,她还不愿坦承真相,最后才哭诉道「姑丈摸我胸部」,让母亲震惊不已,母女俩抱头痛哭。
▼女童在询问下才一一说出姑丈兽行,她指出姑丈在家辅导课业时,经常会趁机把手指伸入衣服内,抚摸她胸部,偶尔还会解开裤头,伸手去摸她「尿尿的地方」。如果她到姑丈家接受课业辅导,姑丈还不时会把她带到2楼,脱光她衣服,再用他「尿尿的地方」放进女童「尿尿的地方」,事后才用文具或100元封口,要她别跟爸妈讲。

女童更确切指出,姑丈「尿尿的地方」每次都会戴套子,而且身体会一直动、一直动,直到那个地方变软了才停止。她说自己虽然很讨厌,但因为怕姑丈会不教她功课,惹爸妈生气,所以一直不敢说出来。
对于女童一家的指控,这位前校长却以30多年前自己获得师铎奖为由,宣称对方只是想要赔偿金,才编出这些故事。但女童对于前校长身体特徵指证历历,连下半身有几颗痣都十分吻合,而且女童家庭并没有特别要求赔偿金,反倒是姑姑屡屡来拜访,主动提出赔偿要求和解,更表示:「我老公已经70几岁,别让他被抓去关」、「如果真的有发生,妳也该原谅。」
▼由于证据确凿,检察官以对未成年人强制性交及强制猥亵罪嫌起诉这位前校长,希望求处重刑。但法官宣判时却突然改变检方法条,改依对未满14岁男女猥亵罪判2年,性侵部分更以「被告无法勃起」为由,依对未满14岁男女性交未遂罪判3年,合併执行4年!

法官解释说,女童并没有向姑丈告知自己不舒服或不开心,所以判定被告没有违反女童意愿,双方属于「合意性交」。但其实受害女童早在侦查庭简述时,就说出「不喜欢姑丈对我做出的行为」,但法官不但忽略证词,也没有考量到女童与加害人的亲属、师生关係,引发法界争议。
法界专业人士指出,性侵行为是否未违反幼童意愿,应该请心理专家调查佐证,而非任由法官推论。如果女童只是在过程中因为害怕而僵直,无法反抗,就定义为「被告不知道她没有不开心」,恐怕令人难以信服。网友也怒批说:「一个只有7岁的女童,长辈这样欺负她、父母救不了她、国家律法也保护不了她,请问,以后要让她如何面对这世界?」希望能重新审理,还受害儿童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