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先进国家中的法律中都规定不得与未成年人士发生性行为,更何况是对于「未成年性行为」特别敏感的欧美国家,然而日前有位21岁男子与12岁少女发生性行为后却被判无罪释放,法宫给的理由令人瞠目结舌。
▼前日,苏格兰格拉斯哥高等法院出了一件充满争议的判决,一名成年男子切斯拉克(Daniel Cieslak)在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后竟被法官史考特(Lady Scott)裁定「无条件释放」,而法官的给出的理由十分令人诧异。

▼案发时,切斯拉克19岁,他与年仅12岁的被害人因共搭同一辆计程车认识。据切斯拉克的说词,当天他们刚参加完派对,他以为少女年龄约介于16或17岁之间,由于两个人聊得很来,而且彼此看对眼,随即共度了一晚,隔天早上被害少女也没有任何异状的离开了。

▼而法官认为,不管是根据切斯拉克、载着切斯拉克与被害人的计程车司机以及当天稍早曾与被害人有过接触的警员的说词来说,被害人都的确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成」,所以儘管苏格兰法律规定13岁以下的青少年没有性自主权,她还是认为凡事都有「特例」,因此决定判切斯拉克无条件释放。

很多网友在看完法官的判决后都感到很意外,但也有不少人认为切斯拉克的确无从得知少女的实际年龄,而且其实更多人关心的是少女的父母亲管教似乎很差,怎幺会让一个12岁的女孩在半夜的时候参加派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