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器官捐赠者一直以来对于各国医疗界都是一个非常大的困扰,为了解决此一问题,法国推行了一个新的政策,强制全国民成为器官捐赠。
▼根据法国最新制定于2017年1月1日生效的法律,现在所有法国国民将「预设默许」(presumed consent)作为器官捐赠原则,如在生前没有表明反对,都将成为器官捐赠者。其他像西班牙及奥地利也都有类似的制度。

▼如果法国国民不想成为器官捐赠者,则需要「拒绝名册」(National Refusal Register)中登记,医生才不会在病患死后取出器官作为移植。目前全法国人中已有15万人登记。

▼其实在2008年英国也曾经推广过这样的政策,却没有通过。然而2015年时,威尔斯推翻了此一政策,成为英国构成国中第一个通过「预设默许器官捐赠」原则的国家。不过在英国其他地方还是需要先登记才会成为器官捐赠者。

很多网友都认为法国这样的做法的确有办法直接帮助到目前器官捐赠者较少的状况,而且如果不愿意捐赠器官,也只要上网再拒绝名册中登记即可。大家认为这项政策适不适合在台湾实行呢?留言让我们知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