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觉得小偷小摸不算大事,哪怕被抓也能很快恢复自由,根本不用担心。不过35岁芝加哥男子Eric Bramwell却打错了算盘。2015年8月,他进入一间公寓,偷走了一个万用遥控器,离开时把手套遗留在了现场。警方依靠DNA技术,很快就找到了他,不过事情还没有完。
▼警方根据他的DNA,发现他曾经多次在不同地区偷盗,虽然每次偷的都是遥控器之类的小东西,但数量多得惊人。这幺长的犯罪史,完全够他在监狱中待三十几年了。

▼法官表示,不管Eric偷了什幺,他屡教不改的行为就是对法律的蔑视。他一次又一次盗取想要的东西,还指望能够逃避罪责。为此法官决定给他个教训,让他在监狱中待22年。

偷盗可不是小偷小摸那幺简单,这是在「蔑视法律」!小偷们下次伸出第三只手时,一定要想想Eric的遭遇,他偷遥控器就要在监狱中待22年,如果偷钱包呢?其他财物呢?不要再抱侥倖心理了,偷盗就是犯罪,没有想像中那幺简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