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以为会没事喔!
随着网路科技越来越发达,网购也成了越来越流行的消费趋势。超商业者为了方便客人,甚至还开通了「货到付款」的服务,等商品送到客人指定的超商门市后,前往领取时才直接付款取货,相当便利。只可惜,卖家给予消费者们的方便却被当成是「随便」,有不少民众在商品到货后却又反悔弃货,造成卖家必须自行吸收损失。
▼然而许多人都不知道的是,这种不负责任的举动其实会让你吃上官司!(示意图)

▼许多人以为自己自己无需为这种行为负责,但是在法律上而言,其实卖家是有权利追究责任的。前阵子,新北市一名32岁的男子就在「虾皮拍卖」上多次向同一位卖家网购衣服,每一次的交易额都介于300-500元之间,而且都是选择在超商取货。(示意图)

▼卖家在收到订单之后準时出货,但是男子却不知为何每次都不去取货,结果商品7天后因为逾期被退回给卖家,造成卖家必须承担运费的损失。这位卖家曾经尝试与男子沟通,但是奈何毫无悔意的男子还出言不逊,因此卖家最后只好报警处理。

结果到了最后,男子辩称「只是想等有钱再去拿」,指自己不知道没取货时有罪的。后来警方依《刑法》第355条「毁弃损坏罪」将男子移送法办,男子将会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又或者是被判处500元以下的罚金。
▼此外,早前也曾经兴起了一股风潮,像是当朋友A寄货给朋友B时,会故意把朋友B的名字改为「我就是本人」、「我不告诉你」等奇奇怪怪的暱称来捉弄朋友,然而这看似好玩的举动其实也带来了不少麻烦。

有些超商和货品的规定是需要看证件才可以交货的,如果因为一时的贪玩而胡乱放了名字,最后因为证件上的名字与收件人不符而无法取货,是不是就弄巧反拙了呢?
▼今年1月就曾经发生过消费者误领商品而被告侵佔的事件,当时41岁的张姓女子因为店员的失误,拿错了另一名同名同姓的女子商品。店员在发现货品误领后立马就致电给张姓女子,请她把包裹归还。(示意图)

结果张姓女子当下拒绝了,没领到货的另一名同名同姓女子因此向警方报案处理,最后张姓女子才辩称自己发现包裹误领后就丢在了一旁,还谎称店员并没有通知她,后来该为张姓女子还是被警方以侵佔罪移送法办了。
为了避免类似的事件发生,有关单位呼吁民众在网购时一定要再三核定名字、电话以及收件地址,而且在取货时也应该要查看资料以及商品,确认是自己所购买的才领取,这样才不会造成他人的不便。快动动手指分享出去,呼吁大家一起当个负责任的消费者,一同营造更美好的社会风气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