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成长阶段中的少女难免都有情窦初开的懵懂时刻,对于什幺是喜欢、什幺是爱还没有能力分辨,有心人往往趁着这个机会对少女伸出魔掌,诱骗女童发生性行为;但这是爱吗?在年龄和双方社会经验及权势极度不对等的情形下,仰慕、甚至惧怕往往才是变质关系的主轴。一起来看看最近发生在北部某国小的事件。
▼去年2月13日西洋情人节前,当时正就读国二的被害少女无意间在聊天中对男同学吐露四年前读国小五年级时和学校一名担任志工的已婚叶姓男子发生性关系,经男同学向学校老师通报,事情才东窗事发。

▼少女则笃定表示叶男第一次就与她发生实际性行为,且均未戴套,事后还拿避孕药给她吃。一审法官依30个与未满14岁儿童性交罪,且案发后叶男允诺赔偿100万却迟未缴付,将叶男合併判刑9年。全案经二审维持一审判决,于2016年7月15日最高法院判决定谳。

新闻曝光后,叶男利用少女懵懂无知,诱骗其发生性关系的无耻行径引起公愤,网友纷纷留言表示,「这种人渣应该判宫刑」、「性侵未成年少女或少男,不管愿不愿意都是残害国家幼苗」…分享出去,多关怀家中的儿童与青少年,在成长阶段中给予陪伴和支持,别再让有心人有可乘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