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太荒谬了。
对很多人来说,「女巫」这个词只会出现在电影和小说里。但在1692年的美国麻萨诸塞州塞勒姆,这却是很多人的噩梦。那一年,先后有20多人被认定是女巫而惨遭处死,还有200多人被逮捕监禁。据悉,当时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女巫是取决于以下这些特徵。
▼1. 女性。这听起来很荒谬,但现实就是如此。当年的塞勒姆审巫案,也有男性被认定为「巫师」,但大部分的受害者都是女性。

▼2. 年纪大。不管已婚还是未婚,岁数较大的女性被判定为「女巫」的可能性比较大。当时的受害者有71岁的Rebecca Nurse和77岁的Mary Bradbury。后者的丈夫甚至被迫逃离家乡。

▼3. 年纪小。那时候,疯狂的人们不会因为你是孩子就放过你。当时只有4岁的女孩Dorothy Good被迫承认自己被恶魔控制,导致她的妈妈被处死,她在监狱中度过了艰难的几个月,之后终身都被精神问题困扰。

▼4. 贫穷。当时一名叫做Sarah Good的女乞丐被认为是女巫惨遭处死。乞丐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很容易成为被攻击的目标。

▼5. 富有。没钱不行,但是有钱也不能免于受害,尤其是当你是个女人的时候。据统计,在1620到1725年间,美国新英格兰区被当作女巫处死的女性90%都有独立的经济来源。

▼6. 有很多女性朋友。在那时,一群女性聚会,如果没有男性在场,就会被认定为是崇拜恶魔的活动。

▼10. 提出反对意见。一名叫做Rachel Clinton的女性被判定为女巫的理由就是「忿恨、多管闲事、要求太高」。所以当你是一名女生,站在男性面前提出反对意见的话,那个行为真的很危险。

▼11. 脸上有痣或其他明显特徵。胎记、痣等都是女巫的证明,人们认为这些人会喝血,造成巨大的破坏。

▼12. 牛奶变质。在塞勒姆,人们认为女巫会使得牛奶变质。如果你家中的牛奶变质,而且还恰巧被别人看到,你就可能被认为是女巫。

▼13. 穿两种或者两种材料以上製成的衣服。任何违反圣经规则的事都可能被冠上巫术的罪名。穿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材料的服装在当时被认为是邪恶的。

▼14. 在医疗机构工作。当时在医疗机构工作的女性经常会被认为是女巫,因为她们受过教育,而且又懂得女性的生理特徵,这些都是当时的教会最不能允许的情况。这些女性的下场通常都很悲惨。

在男权和宗教主导的社会,女性的地位非常低,从上面这些所谓的女巫「证据」就能看出这一点。他们把那些进步、积极的女性当作异类,也把那些弱小、没有反抗能力的女性当作是可以随意处置的物品,女性的人权根本无法保证。幸好我们没有生活在那个时代。分享出去,让大家都看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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